药品相互作用
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特殊人群用药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:孕妇禁用。
儿童用药:不适用。
老人用药: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注意事项
1.忌食生冷食物。
2.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,色淡质稀,伴有头晕心悸,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。
3.有高血压﹑心脏病﹑肾病﹑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.平素月经量正常,突然出现经量少,须去医院就诊。
5.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。
6.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,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。
7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,并向医师咨询。
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