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成份
化学名称为 :全反式-9-(4-甲氧-2,3,6-三甲苯基)-3,7-二甲基2,4,6,8-壬四烯酸乙酸。
功能主治
用于治疗严重银屑病、严重角质异常性疾病,详见产品说明书。
用法用量
阿维A的剂量应当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,因为各人药物的吸收及代谢率存在差异。最好为每日一次服药,并且与食物或奶同服。以下为一般指导量:
成人
初始量25毫克(25毫克胶囊一粒)或30毫克(10毫克胶囊三粒)服用2~4周后可获得满意效果。
维持量必须根据临床疗效和耐受性来决定。一般每日25毫克~50毫克服用6-8周常可获得理想疗效。
在某些病例,有时需要将剂量增大至最大75毫克/日(25毫克胶囊三粒)。
当大部分银屑病皮损消退后可停止服用。复发病例可用上述方法重新治疗。
在角化异常性疾病,常需要维持疗法,不过应当使用尽可能小的剂量,如20毫克/日,一般不应超过50毫克/日。
儿童
考虑到长期治疗可能出现的严重副作用,因此应慎重评估治疗的副作用和疗效的平衡。一般只有当其他疗法不能使用时才能应用阿维A酸。
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进行计算,每日剂量约为0.5毫克/千克,部分病例可短时间使用大剂量(高达1毫克/千克/日)药物,但最大不能超过35毫克/日。考虑到长期治疗的副作用,维持剂量应控制在尽可能低水平。
联合疗法
当本品与其它疗法联合应用时,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,可以适当减少本品的剂量。
正规外用疗法不影响本品的疗效,因而可以继续进行。
药品相互作用
该药不能与维生素A和其它维甲酸类药物同时使用,因为可导致维生素A过多症。本品对香豆素类抗凝药(华法令)的蛋白结合率无影响。本品与苯妥英同时使用可降低苯妥英的蛋白结合率。甲氨喋呤、四环素:见
特殊人群用药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:详见说明书。儿童用药:考虑到长期治疗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,因此应慎重进行利弊评估。一般只有当其他疗法不能使用时才能应用阿维A。老年用药:同成人用药。
不良反应
服用本品的患者大多数会发生一些不良反应。这种不良反应往往在减量或停药后消失,在治疗开始阶段有时可见银屑病症状有所加重。
最多见的不良反应为维生素A过多症的表现如嘴唇干燥,使用脂性软膏可使该不良反应减轻。
粘膜和移行上皮可发生干燥或发生炎症性损害。有时这种情况会导致鼻出血和鼻炎,眼部症状(干眼症、结膜炎)和对角膜眼镜片的不耐受。角膜溃疡罕见。
还可发生唇炎、口角皲裂、口腔干燥和口渴。偶有发生口炎、齿龈炎及味觉异常者。
在本品治疗过程中,由白色念珠茵所致的外阴阴道炎的发生率也有所上升。
治疗过程中可发生全身皮肤变薄、脱屑,特别在掌跖更明显。
常见脱发、甲脆和甲沟炎。偶见大疱性皮疹和发质异常。在少数情况下,还可发生光敏反应。
上述副作用一般在停药后都可恢复。
虽然颅内高压(假性脑瘤)罕见,但有时可有头痛。患者如出现剧烈头痛、恶心、呕吐和视力异常,应立即停用本品并请神经科医生进行诊治,有时可见视力模糊和夜间视力下降(见【注意事项】)。
偶见肌肉、关节和骨骼疼痛。维持治疗可导致已存在的脊柱骨质增生加重、出现新的骨质增生性病变和导致骨骼外钙化,这些变化在长期维甲酸治疗中也可见到。
偶见外周水肿和皮肤潮红的报告。胃肠道症状、肝炎和黄疸罕见。
有时可见一过性和可逆性的肝脏转氨酶和碱性磷酸酶的升高。
在服用大剂量期间,有血清甘油三脂和胆固醇的升高,特别是在高危患者(脂代谢异常,糖尿病、肥胖、酗酒)更易发生,不过这些变化为可逆性。如果上述高危条件持续存在,不能排除发生动脉粥样硬化的危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