功能主治
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(2-9天)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(NYHAII和III)非糖尿病肾病患者。降低心肌梗死、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。详见说明书。
用法用量
口服。建议每天于同一时间服用本品。其余详见说明书。
药品相互作用
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与下列药物合用可产生如下作用:-钾盐、保钾利尿剂(如螺旋内酯、阿米洛利、氨苯蝶啶):血钾浓度明显增加(与这些药物同时应用时必须严密监测血清钾浓度)。-抗高血压药物(尤其利尿剂)和其它具有潜在降压作用的药物(如硝酸盐、三环类抗抑郁药):雷米普利的降压效果增强(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治疗期间,推荐定期检测血清钠浓度)-催眠药、镇静剂、麻醉剂:血压明显下降(手术前应告知麻醉师正使用雷米普利治疗)-拟交感类血管升压药(如肾上腺素):可能减弱雷米普利的降压效果(推荐严密监测血压)-别嘌呤醇、普鲁卡因酰胺、细胞生长抑制剂、免疫抑制剂、有全身作用的皮质醇类和其它能引起血象变化的药物:增加血液学反应的可能性,尤其血液白细胞计数下降,白细胞减少症-锂:血清锂浓度增高,由此增强锂的心脏和神经毒性(需要定期监测血清锂浓度)。-口服抗糖药(如磺脲类、双胍类)、胰岛素:由于潜在地降低胰岛素抵抗,本品可增强降糖药效果,具产生低血糖的风险(尤其在治疗初期,应仔细监测血糖水平)-非甾体抗炎药物、止痛剂(如消炎痛、乙酰水杨酸):可能减弱雷米普利的降压效果;还可能增加肾功能损害和血清钾浓度升高的危险。-肝素:可能增加血清钾浓度-氯化钠:减弱雷米普利的降压作用和缓解心衰症状的效果。-乙醇:增强血压下降和乙醇的作用。
特殊人群用药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:孕期服用本品,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,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,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。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,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。儿童用药: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,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。老年用药:在同时使用利尿剂,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,应慎用本品。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。
不良反应
本品为抗高血压药,许多不良反应是继发于其血压降低效应的,该效应将导致肾上腺素负反馈调节或器官灌注不足。许多其他的效应(如:对电解质平衡的影响、某些类过敏反应或粘膜的炎症反应)是由于这类药物的ACE抑制或其他药理作用引起的。其余请详见说明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