功能主治
1.血压病。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。2.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。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。
用法用量
1.治疗高血压的初始剂量为2.5mg,每日一次;最大剂量为5mg,每日一次。虚弱或老年患者、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为1.25mg,每日一次;此剂量也可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剂量。剂量调整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。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~14天后开始进行。如临床需要,在对患者进行严密观测后,可更快地开始剂量调整。2.治疗心绞痛的初始剂量为2.5~5mg,每日一次,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,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5mg/日。
药品相互作用
1.西米替丁、葡萄柚汁、致酸剂:合用时不改变本品的药代动力学。2.阿伐他汀、地高辛、乙醇:本品不影响它们的药代动力学。3.昔多芬: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单剂服用昔多芬对本品的药代动力学没有影响。两药合用时独立产生降压效应。4.华法令:本品不改变华法令的凝血酶原作用时间。5.地高辛、芬妥因和华法令:与本品合用对血浆蛋白结合率没有影响。6.麻醉药:吸入烃类与本品合用可引起低血压。7.非甾体类抗炎药:尤其吲哚美辛可减弱本品的降压作用。8.β-阻滞剂:与本品合用耐受性良好,但可引起过度低血压,罕见加重心力衰竭。9.雌激素:合用可引起体液潴留而增高血压。10.磺吡酮:合用可增加本品的蛋白结合率,产生血药浓度变化。11.锂:合用可引起神经中毒,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共济失调、震颤和/或麻木,需慎重。 12.拟交感胺:可减弱本品降压作用。13.舌下硝酸甘油和长效硝酸酯制剂:与本品合用可加强抗心绞痛效应。虽未报告有反跳作用,但停药时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量。14.噻嗪类利尿药、ACEI、地高辛、华法令、抗生素和口服降糖药:可与本品安全合用。
特殊人群用药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:对孕妇用药缺乏相应的研究资料,但根据动物试验结果,本品只在非常必要时方可用于孕妇。尚不知本品能否通过乳汁分泌,服药的哺乳期妇女应中止哺乳。儿童用药:尚无本品用于儿童的资料。老年用药:本品血药浓度的达峰时间在老年和年轻患者中是相似的,老年患者曲线下面积(AUC)增加和消除半衰期的延长使消除率有下降趋势。有报导在接受相似剂量的氨氯地平时,老年患者具有与年轻患者相同的良好耐受性。因此,老年患者可用正常剂量。但开始宜用较小剂量,再逐渐增量为妥。
注意事项
1.警告: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,在开始使用钙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出现心绞痛频率增加、时间延长和/或程度加重,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,其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。
2.因本品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,故服用本品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。然而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,当与其它外周血管扩张剂合用时,应引起注意。
3.心衰患者的使用:充血性心衰患者使用钙拮抗剂应谨慎。在对非缺血引起心衰的病人(NYHAⅢ-Ⅳ级)进行的长期、安慰剂对照研究(PRAISE-2)中,虽然心衰恶化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相比无明显差异,但与氨氯地平有关的肺水肿报道有增加。
4.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:与其他所有钙拮抗剂相同,本品的半衰期在肝功能受损时延长,但尚未确定相应的推荐剂量,因此使用本品应谨慎。
5.肾功能衰竭病人的使用:氨氯地平的血药浓度改变与肾功能损害程度无相关性,因此可以采用正常剂量。本品不能被透析。
不良反应
常见的不良反应:自主神经系统:潮红;全身:疲劳;心血管,一般性:水肿;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:眩晕,头痛;胃肠道;腹痛,恶心;心率/心律:心悸;心理性:嗜睡。在临床试验中未发现与本品相关的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。上市后观察到的较少见不良反应有:自主神经系统:口干,出汗增加。全身:虚弱无力,背痛,全身不适,疼痛,体重增加/减少。心血管,一般性:低血压,晕厥。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:肌张力高,感觉减退/感觉异常,周围神经病变,震颤。内分泌:乳腺增生。胃肠道:排便习惯改变,消化不良(包括胃炎),牙龈增生,胰腺炎,呕吐。代谢性/营养性:高血糖。肌肉骨骼:关节痛,肌肉痉挛性疼痛,肌痛。血小板/出血/凝血:紫癜,血小板减少性紫癜。心理性:阳萎,失眠,态度改变。呼吸系统:咳嗽,呼吸困难。皮肤/附件:脱发,皮肤变色。特殊感觉:味觉错乱,耳鸣。泌尿系统:尿频。血管(心外的):血管炎。视觉:视力障碍。白细胞/网状内皮系统:白细胞减少。过敏反应罕见,包括搔痒症,皮疹,血管源性水肿和多形红斑。曾有极罕见的肝炎、黄疸、转氨酶升高的报道(通常与胆汁淤积相一致)。有报告一些严重的需住院治疗的病例与使用氨氯地平有关。但在多数情况下,因果关系尚未确定。与其他的钙拮抗剂相似,以下的不良反应也有少数报道,但事件难以与基础疾病的自然病程相区分,如:心肌梗死、心律失常(包括心动过缓,室性心动过速和房颤)和胸痛。